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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报警算立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5:50:21 0人浏览

导读:

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那打人报警算立案吗?以下小编为大家做好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了解基本的内容,现在对于这个问题,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小编能帮到你。
打人报警算立案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莉萍律师。

      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不算是正式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立案,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   珍爱生命,远离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会给受害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全国的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报警算立案吗的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立案条件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立案所需材料

      1、民事起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通常要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保险单。受害人死亡的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莉萍律师。

      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不算是正式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立案,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 派出所做笔录不算立案。派出所对接受的案件可以进行出差,做笔录是调查阶段采取的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

  • 经济纠纷报警一般不予立案,经济纠纷涉嫌诈骗罪数额达到3000元应予立案追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报案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都可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其严重侵害受害人生命权利的犯罪,认定故意杀人罪从主观上讲,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这是故意杀人罪与其他犯罪的根本区别。这也是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抗税罪等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前提条件。

      一、本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

      二、本罪犯罪构成

      (1)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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