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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于立案通知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6:09:54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公安机构会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再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如果不立案的话则就会出具不立案通知书,通知相应的人。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对公安于立案通知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pl。
公安于立案通知书
  •   核心内容: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怎样的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_____公安局

      不予立案通知书

      (存 根)

      字[ ] 号

      控告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

      控告事由:_________

      不予立案原因: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

      _____公安局

      不予立案通知书

      (副本)

      字[______]___号

      控告人______:

      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控告的______,我局经审查认为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予立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

  • 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______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字[______]___号控告人______: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控告的______,我局经审查认为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安局印)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
  • 检  不立[  ]  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控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年  月  日  (院印)第三联送达控告人不立案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五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材料,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时使用。二、本文书制作时,应列明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引...
  • 毫无疑问,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前不能对任何人实施逮捕,但在现行犯等少数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立案前对嫌疑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条

    人民...

  • 经侦立案是会通知本人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

  • 立案通知书是否用短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予以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随即制作立案决定书,并通知相关的报案人。

    但由于为确保立案的真实性,立案通知一般都不会用短信进行通知,都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如果难以寄送立案通知或者为预先告知立案的,公安机关会以电话的方式进行告知,但也会讲明具体身份后再予以告知。因而,如果收到刑事的立案通知是用短信的方式告知时就需要尽快核实其真实性,以免受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经侦立案后是会通知被告人的。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如果该刑事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立案后可以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公安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公安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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