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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多久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0 16:42:20 0人浏览

导读:

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发回重审多久立案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发回重审多久立案
  •   我国案件在进行重审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并且根据我国从省的相关程序来进行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可以在6个月内节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发回重审案件立案多久开庭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发回重审案件立案多久开庭

      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二、重、再审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

  •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二、重、再审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我国案件在进行重审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并且根据我国从省的相关程序来进行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可以在6个月内节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发回重审案件立案多久开庭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发回重审案件立案多久开庭

      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二、重、再审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2、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3、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

      4、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

  •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是必须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另行组成合议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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