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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贷款能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0 17:26:5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能不能贷款买房,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法律不会涉及各方各面,特别是对各商业银行的业务政策,法律不会过多干涉,而是交由各个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目前,许多银行对于离婚后申请首套按揭贷款买房出台了新的政策,要求必须离婚一年后才能贷款买房,但是由于各个银行政策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银行。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丈夫贷款能离婚吗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丈夫贷款能离婚吗
  •   今年11月底,刘先生和他结婚10年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离婚是为了贷款买二手房时办理单身证明。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10年了,女儿也已经6岁多了。

      5年前刘先生来包头做小买卖,手头的积蓄不多,包头市的房价一直在涨,他也没太多考虑买房子的事情。最近,女儿每天央求他买房子,于是,刘先生从11月初开始咨询二手房的价格。经过一星期的挑选,终于看中了一套18万元的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刘先生手头只有6万元,只能办理贷款。当刘先生得知到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时,他才想起当初自己上学毕业后,户口一直没有落回老家锡盟,而且自己的身份证也已过期了。所以只能以妻子的名字办理二手房贷款了,可二手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用刘先生妻子的名字办理,也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和妻子办理了离婚,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单身证明后,用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

      包头...

  •   买房时大多数人一般是不能全款购买的,因为现在的房价确实很高昂,一般人也承担不起全款购买。因此按揭购买已经成为时下最普遍的购房方式。但是一般按揭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长的可能达到几十年。其实这也导致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选择离婚后还没有还完房贷。那么,贷款房子离婚能过户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贷款房子离婚能过户吗

      事实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十分复杂的。

      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为了避免房屋交易条件具备时卖方不出售房屋或买方不购买房屋,可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

      1、缔约定金合同的意义在于,当满足合同约定的缔约条件时,双方应当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得索取定金。

      2、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 无性婚姻能离婚,可以直接和对方提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单只以无性婚姻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不一定能被判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是只要起诉离婚就能离婚的。

    法院要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性,或者经过调解无效的,才能判决离婚。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或者犯错方有悔改的表现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怀孕的情况下女方能离婚、男方不能离婚。但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分娩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如果离婚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情形的,能要回来彩礼。男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债务的话是需要经过认定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认定过程中有人会有疑问,离婚债务一方不知情能作为共同债务吗?协议离婚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债务一方不知情能作为共同债务吗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谁主张谁主证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

  • “限购令”下,为了不用付全款新购一套商品房,一对夫妻想出了“假离婚”的手法,但折腾的是,离婚后喜滋滋跑去打的单身证明被银行指出过期无效了,已经复婚的他们只得再离一次婚。前天,江北区婚姻登记处就迎来了这样一对年轻夫妻。

    “技巧性”离婚上演两次

    “他俩一进门,就觉得面熟。”工作人员依稀记得,两位之前好象已经来过两次了。查询了电脑记录,发现他们两个月前刚办过离婚,三天后,又跑回来办了复婚。“有意思的是,男方刚离了婚,就在我们这里打了一张单身证明”。据说男方还挺大方地跟工作人员聊起,说夫妻俩想买第三套房子,都已下定了,可还差点钱,准备向银行贷款却被新政卡壳了。最后还是“机灵”的中介给他们出主意:夫妻俩假离婚,把房子全都转到女方名下,男方离婚后没有房产,也没有贷...

  • 离婚后更改姓名是可以贷款买房。但需要满足主体资格适格、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才可以贷款买房。即离婚改名不是主要影响因素。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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