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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动迁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6:00:53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的进行都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要进行的,其中不同的地区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就是不同的,对于污染区化工区的拆迁相应的补偿标准就是比较低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动迁补偿标准
  •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动迁补偿的内容包括: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搬迁费用与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3、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2017年以前各地关于新装修的楼房补偿标准都有政策规定,基本都是不太一样的,装修部分也有补偿标准,是分类分项计算的,一般都是由拆迁部门按实际情况处理。伴随着2018年楼房动迁补偿标准的出台,全国各地关于新装修的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有了一个较为统一的规定。一、新装修的楼房动迁补偿是什么?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就是根据临时建筑的结构特点和使用情况,按照尚可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临时建筑的剩余期限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二、新装修的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装修好的房子也是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
  • 农村里一户只有一套宅基地,但现在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有可能继承了父亲与爷爷奶奶的宅基地,名下就有了两套宅基地,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户只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那么在第二套宅基地拆迁时是否能得到赔偿呢?第二套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宅基地无法确权的情形1、已经丧失集体成员身份的农民,其名下的宅基地无法确权,有的地方可以有偿退出。2、宅基地权属不清。例如兄弟共有一个宅基地这种情况。3、宅基地权属有纠纷,正在处理,且处理结果尚未出来的,就要等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权。4、一户的第二块宅基地无法确权。一户一宅是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滥用宅基地。5、宅基地获得批准后,闲置两年以上的。6、地上房屋不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二、第二套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征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拆迁企业厂房的补偿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滨海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标准

      大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参照《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沈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大连段征地动迁补偿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0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征地动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

      1. 认真贯彻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海公路建设的指导方针,坚持“全线动员、行政协调、经济补偿、各方支持”的原则,坚持政府行为,依法征地动迁。

      2. 滨海公路庄河段征地动迁补偿按照国家、省、大连市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周边县、市、区及本市重大项目征地动迁所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3. 征地动迁范围按照省统一工程设计征地红线(公路...

  • 核心提示:在惠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
  • 离婚原则上无需不赔偿女方。只有当事人存在重大过错,才需要进行赔偿。且赔偿的标准为:1、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标准;2、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认,综合计算出的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农村拆迁补偿既与人口有关又与面积有关,但是一般会以面积为重。拆迁补偿跟人口有关的费用主要是“安置费补偿”这一项,有的地方叫“周转补偿费”,即对被拆迁人按照家庭人口数量,每月发放补贴,每个地方根据条件有所差别。除此之外,人口对拆迁补偿影响不大,各地可能附件了一些条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人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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