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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掉啦在异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0 08:44:5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证的领取程序为:1、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在其受理申请之后提交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证掉啦在异地的相关知识。
离婚证掉啦在异地
  • 在户口所在地的异地可以办离婚。异地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异地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离婚证的。因为离婚证只能去民政局办理,而民政局只能进行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必须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即双方异地是不可以登记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异地办理离婚证一般是不可以的,离婚证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但若起诉离婚的,是可以异地起诉的。只要符合地域原则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有结婚证是否能异地离婚的确认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异地离婚,因为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

    法律上规定,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但是如果没有户口本的,可以通过去派出所开具户口的证明方式来领取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结婚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的,在法律上进行结婚就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的,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结婚证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办理结婚证的流程的。下面为大家带来办结婚证有哪些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结婚证有哪些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
  • 在户口所在地的异地可以办离婚。异地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民政局如何撤销结婚证?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结婚登记。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

    民政局撒销结婚证的流程是:

    一、双方提出申请;

    二、审核是不是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三、符合条件的报请审批;

    四、发放撤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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