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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离婚怎么分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1 16:36:3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拆迁房屋,要分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前依法取得的,不要分割,依法归个人所有。那么拆迁离婚怎么分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离婚怎么分房
  • 离婚拆迁房屋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前依法取得的,不要分割,依法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后房子拆迁离婚的分配方式:除另有约定外,拆迁前的房子属于一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但如果拆迁前的房子属于双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拆迁款。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了拆迁安置房怎么分?离婚了涉及房屋分割的问题是离婚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由于拆迁安置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其中包括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和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种类等。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征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起诉离婚的离婚程序如下:1、当事人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2、法院对案件受理后,先行调解;3、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生活中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就需要起诉离婚。那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

  •   离婚了拆迁安置房怎么分?离婚了涉及房屋分割的问题是离婚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由于拆迁安置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其中包括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和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种类等。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

  • 张女士问:我父亲有一套房改房,在进行房改后,我父亲自愿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已经有两年了,但房子一直由父亲和继母一起住。现在我想搬回来住,方便我的孩子上学,但我父亲不肯,说我和他争房子住。请问,我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吗?现在开发商要拆迁该房,这房子是归我还是我父亲,补偿怎么分配?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该房过户后其所有权已经属于你,而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因此,你有权住这个房子。而拆迁补偿是给被拆迁人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是该房的被拆迁人,至于拆迁补偿款在家庭内部如何分配,由你们家人自行协商。 (刘辉整理)

  • 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离婚时怎么分割? 苗先生和齐女士1981年结婚,1983年夫妻俩筹资8000元购买了一处私有住宅,并将房产证办到了苗先生的名下。2004年该住宅所在地进行拆迁,因当时俩人另有一套住房居住,而女儿小苗又正在上大学,需要用钱。于是,苗先生便与拆迁人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并获得了36万元的货币补偿款。此后该笔款项除6万元用于女儿的上学费用外,余款30万元一直放在银行未动。如今,女儿已毕业工作,俩人却因种种原因均要求离婚。齐女士要求将30万元分成三份,其中一份分给女儿小苗,苗先生不同意此种分配方案。 争议焦点:该笔款项应如何分割? 房产律师解答: 被拆迁的住宅系苗齐俩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筹资购买的,故该住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住宅被拆迁后所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当然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扣除为子女教育用去的6万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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