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离婚后拆扦房户口

离婚后拆扦房户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09:19:43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后拆扦房户口?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后拆扦房户口
  • 起诉离婚需要起诉状、身份证明、还有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的话,案件就复杂一点,涉及到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有网友问关于资料,起诉离婚需孩子的户口本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需孩子的户口本吗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
  •   请教律师,我于2003年跟现任丈夫结婚,二年后2005年4月我的户口已随夫迁入他的户口所在地深圳

      圳XX区。但是我们现在闹离婚,户口在今年的6月才能办好,请问在在户口移迁的期间办理离婚,深圳的公安局是否会停止办理我的户口及打回原来的户口所在地?

      答:从理论上说,婚姻关系解除后就失去了随迁的条件.当然户政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并不知道你已经离婚,并不会停止办理,但如果在办理迁入时要求你提供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呢?所以,必要的话,你可以稍晚离婚.

      问:是的,我是随迁。现在正在办理途中,可是要离婚又必须等办理好后才能离,所以向你咨询中途离婚户口是否会停止办理?已咨询过户政部门,却回答不出。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但是如果对方同意,也可以不迁出。若是要办理户口迁移,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另外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另立门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如果离婚后再婚,也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户口也可以不迁出,继续留在原所在地,并不会影响双方的再婚或房产买卖,但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或对方不同意,则必须迁出。

  • 离婚了小孩子户口归抚养权人。如果小孩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核心提示: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那么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解决?一般夫妻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可以迁出,也可以另立门户。下面由法律经验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
  • 处理离婚后女方户口的方式:第一种是把户口留在本地,去户口登记机关跟男方分户就可以了,第二种是把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户口居民,凡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分户口性质准予落户。父母投靠子女的,取消年龄限制,但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投靠配偶的,取消婚龄限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年龄限制。所需手续:①申请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②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被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⑤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直系亲属迁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