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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样作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6:07:35 0人浏览

导读:

协议离婚有以下流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并订立协议; 2、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3、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发给离婚证。针对离婚协议怎样作废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协议怎样作废
  • 协议离婚有以下流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并订立协议;2、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3、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4、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

  • 离婚协议的生效方式:经双方依法订立后,必须经过夫妻离婚登记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在我国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在诉讼中是有效的。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如下: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协议离婚反悔了,可以与对方协商复婚,如果对方也同意的,可以一同办理复婚手续,之后重新恢复夫妻关系。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复婚的,那么反悔也没有用,因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舒扬。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对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撤销原协议,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 律师在代理婚姻案件过程中,有些夫妻曾在他人或律师主持调解下达成过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方又突然反悔,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或者是已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方对财产分割又反悔,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分割。下面对这个问题解释一下,但仅代表一般情况的看法:  1、对于前一种情形,离婚协议的内容对男女双方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对于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反悔不同意离婚但对于该协议的“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部分内容,应当作为坚持离婚一方的法庭证据,法院会综合当事人陈述和证据作一个判离还是不判离的决定。对于双方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包括价值和项目,应当作为法庭的证据,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对于原协议内的分割方式则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法重新分割。  2、对于后一种情形,若后悔一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
  • 首先在协议书里可以就一个问题进行分配,双方可自愿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产生差别。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分割实际上就是夫妻双方签订的房产分割归属的合同。因此也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双方约定意思自治的原则。因此双方可以约定每人一半,也可以根据情况约定由其中一方所有。因此可以自由约定分割房产,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 协议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般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要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若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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