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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是立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5:22:19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针对举证期限是立案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举证期限是立案吗
  • 举证期限这篇文章将具体介绍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的提出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等内容,具体介绍如下:

    (一)举证期限的概念

    举证期限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最后日期,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但需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属民事诉讼期间制度,属于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举证期限虽然是由法院指定的,但法院也不能随意指定,法院在确定举证期限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能力,所需时间,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为举证期限制度对当事人举证能力的要求是较高的,如何保证在有限的时间里收集所有的关联性证据以及保证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须保证当事人和律师拥有收集证据的正当手段,适当扩大律师的证据收集权。

    总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确定,既要注重诉讼进程的紧凑和快速,又...

  • 环猎调查网讯:所谓举证期限,是指法律上设定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期限。 被告对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此期间,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的,被告应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1)由于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同于具体行政行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对被告提供的作为法律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期限不适用举证期限的规定,但应当在证据交换时...

  • 关于举证时限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是明显的。因为允许当事人随时提出证据可能会违背两审终审所设定的目标。如果当事人一方在一审中只提出部分证据甚至不提出证据,那么一审根据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作出的判决自然应成为二审的审查对象。但,如果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证据,那么二审据此所作出的判决,实际上又成为一审,由于我国没有三审制度,则此种判决中部分内容使二审在实质上成了一审,受此不利判决的当事人却再也不可能提出上诉。证据的随时提出主义造成了诉讼资源的浪费。因为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提出证据而在二审中提出证据,法院根据二审中提出的证据进行判决时可能使一审法院付出资源白白浪费。同理当事人在一审或二审中不提出证据而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出证据,将使一审、二审法院付出的资源被无端耗费。尤其是证据的提出没有时间限制,很可能被当事人滥用。实践中某些当事人对部分证据故意在一审中不提供,而留在二审提出,从而导致二审更改一审的...
  • 核心提示: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其立案条件包括有合适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刑事自诉案件应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 举证期限指的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答辩期限则是指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提交答辩状及其他材料的时间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二百六十八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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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是及其重要的。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些情况导致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情形也存在,那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法院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以上就是关于“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的解答。

  •   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某项刑事案件认为有必要侦查的一种诉讼活动,我们知道,一旦刑事案件立案了,就有可能会涉嫌犯罪,且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有期限的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刑事案件侦查立案的期限?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刑事案件侦查立案的期限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而举证期限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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