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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立案协助调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5:30:01 0人浏览

导读:

应立案而不立案的处理: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行使立案的监督权。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那么还没立案协助调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还没立案协助调查
  •   昨日下午突然停牌的000913,股吧)揭晓“谜底”。公司今日公告,3月11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从过往看,公司治理不规范有过“前科”。2004年7月,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对该公司进行巡检发现,公司从内控制度、董事会运作、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 协助调查并不一定就如大众所想的那么严重。

    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序良俗、社会和谐、民生安定而自愿采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行动。协助调查是自愿的,这是没有任何强迫性质、自发的高尚行为,因此也无须通过法规对其细节进行约束和规范。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因此协助调查是了解案情的公民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的行为,也是每一个了解案情的公民的义务,并不是说协助调查的人有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刑事案件司法所不会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 毫无疑问,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前不能对任何人实施逮捕,但在现行犯等少数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立案前对嫌疑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条

    人民...

  • 不同性质的案件,派出所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是不同的。如果案件属于治安案件,那么一般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而就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从拘留到移送检察院一般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

  • 公安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公安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我们知道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首先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那么从立案到结案这一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结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结案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

  • 若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的刑事案件拒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合同诈骗属于刑事案件,一般公安机关立案后拘留14到37天,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羁押期限两至三个月,法院审理判决两到三个月,从立案到结案可能需要六个月左右,根据案件情节和复杂程度具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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