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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材料审查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6:20:58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那么立案材料审查标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立案材料审查标准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立案前的审查,按其性质来说,是一般性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般的调查方法,而不能使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的侦查措施。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事实已经明显存在,但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立案,为了防止犯罪毁灭或转移罪证,继续犯罪、逃跑或自杀等情况的发生,才可以采取勘验、检查、鉴定、搜查、扣押...

  •   核心内容: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以下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你整理关于对立案材料的审查相关知识,感谢你对本文的阅读。

      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当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初查。举报线索的初查由侦查部门进行。但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案件线索可以由举报中心进行初查。

      该《规则》第128条规定,在举报线索的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被...

  •   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立案前的审查,按其性质来说,是一般性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般的调查方法,而不能使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的侦查措施。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事实已经明显存在,但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立案,为了防止犯罪毁灭或转移罪证,继续犯罪、逃跑或自杀等情况的发生,才可以采取勘验、检查、鉴定、搜查、扣押、拘留等类似于侦查的方法和措施。立案审查中必要时采用的这些措施,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 一、刑事政策和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自1803年德国费尔巴哈提出刑事政策的概念以后,中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刑事政策的概念进行解读,在学术上存在广泛的分歧。最狭义的刑事政策说认为刑事政策指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法律政策,使刑法的实体规定特别是刑罚措施如何更能发挥吓阻犯罪的作用。如费尔巴哈的“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做斗争的惩罚措施总和。”如高铭暄的“刑事政策是运用刑法武器同犯罪作斗争的策略、方针和原则,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灵魂。”[1]狭义的刑事政策说认为刑事政策指的是指国家以预防及镇压犯罪为目的,运用刑罚以及具有与刑罚类似作用之诸制度,对于犯罪人及有犯罪危险之人发生作用之刑事上之诸对策。认为刑事政策仅限于以防止犯罪为主要目的刑事对策,包括刑罚制度也包括诸如缓刑、假释、保安处分等与刑罚类似作用的制度,但不包括与防止各种犯罪有关的社会政策。广义的刑事政策说则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与社会以预防...
  •   什么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只是一个统称,经济犯罪,其实就是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如、非法经营罪、信用卡诈骗罪、逃税罪等,每一种经济犯罪,立案标准都不一样,下文将给大家详细介绍2018年个人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2018年个人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最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

  • 立案到审查所需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每个案件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人员的数量、诉讼要求、证据收集等而花费不同的时间。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审结,可申请延长。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入室盗窃这里的室,即表现为提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两个方面。如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的渔船以及非经营时间的商户等。这里要注意的是,入室盗窃以后,被户主发现使用暴力或者是暴力相威胁,很容易转化为入室抢劫。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至3千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明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的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之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   核心内容: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以下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你整理关于对立案材料的审查相关知识,感谢你对本文的阅读。

      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当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初查。举报线索的初查由侦查部门进行。但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案件线索可以由举报中心进行初查。

      该《规则》第128条规定,在举报线索的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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