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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案可以搜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3:47:48 0人浏览

导读:

立案是指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以事立案;对单位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办理国家监委立案调查手续。针对未立案可以搜查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未立案可以搜查吗
  • 搜查笔录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侦查人员____________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公安局签发的____字[ ]____号____,在____的见证下,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行搜查。   搜查的简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正文: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1-06-18 【生效日期】1991-06-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6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1]2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请示中第一种意见。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对公民的住宅、人身进行搜查,属于刑事侦查措施。对于刑事侦查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人民法院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不是只要立案就没有追诉期,而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毫无疑问,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前不能对任何人实施逮捕,但在现行犯等少数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立案前对嫌疑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条

    人民...

  •   非法搜查罪指的是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非法搜查罪犯罪构成是怎样?非法搜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案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法搜查罪指的是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一、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

      1、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也有人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理由是:搜查是法律赋予侦查人员的特有权利,本罪正是为止其滥用这一权利而规定的。实际上,无搜查权的人擅自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非法搜查,亦构成本罪,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作为司法人员,其滥用职权,实施本行为,依刑法第245条第2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非法搜查罪的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

  • 公安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公安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关于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等,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据悉,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那么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资诈骗刑罚处罚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检察院立案侦查一般不属于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是监察委的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监察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常用说法,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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