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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复核向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6:10:38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那么不予立案复核向谁?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不予立案复核向谁
  •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

  •   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应该理性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但是如果是没有证据,那么国家可以拒绝立案,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收集证据,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刑事不予立案复核期限多长?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刑事不予立案复核期限多长

      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对刑事案件进行复核的,复核的时间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如果是不予立案复核的,期限是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

      二、刑事复核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和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

  • 刑事案件想要走到起诉这一步需要经过很多程序,其中第一步就是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如果公安机关对一个案件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那么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复议申请,那么刑事不予立案的复议机构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刑事不予立案的复议机构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2、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3、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如果人名检察院通知立案,那么公安...
  • 复议申请书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提出。公安机关收到控告人的复议申请书,会重新审核案情,在七天之内作出决定,并且告诉当事人最后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刑罚以后,本人或是家属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存在异议,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述,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诉以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有可能会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那么刑事申诉不予立案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刑事申诉不予立案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第32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可以交主管业务部门立案复查。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应当交审查起诉部门复查。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没有申诉人,所以,这类案件不属于刑事申诉案件,不应当由控申部门管辖。如果检察长是从申诉人的申诉中发现的错案,则应当由控申部门复查。当然,若此类案件作为交办案件,部门管辖的确定...

  •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应该理性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但是如果是没有证据,那么国家可以拒绝立案,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收集证据,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刑事不予立案复核期限多长?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刑事不予立案复核期限多长

      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对刑事案件进行复核的,复核的时间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如果是不予立案复核的,期限是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

      二、刑事复核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和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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