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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立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7:05:05 0人浏览

导读:

不得不说,每个人对于未来婚姻生活的想象都是美好的。每一段婚姻一开始总是美好的,然而有的夫妻在婚姻过程中,走上了分岔路,渐行渐远。当彼此成为陌路人,离婚也成为放手。那么,离婚诉讼立案资料有哪些?现在,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离婚诉讼立案资料
  •   离婚诉讼材料

      (1)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材料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   离婚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很多种,而夫妻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达成协议的时候就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大家对此有所疑惑,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的立案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诉讼离婚的立案条件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

  •   离婚诉讼立案的注意事项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

       1、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

      (2) 结婚证书;

      (3) 身份证;

      (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

  •   一旦男女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就会选择离婚,而离婚的方式在我国有两种,一是协议,二是诉讼,如果是选择离婚诉讼的话,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诉讼立案材料是怎样?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料是怎样

      1、离婚起诉书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有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

  • 诉讼离婚没证据可以,当事人有诉讼的权利,没有证据只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准予离婚的情形是需要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分居与婚姻关系的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满2年,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一般来说,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分居已满两年。只有上诉三个条件完全满足,法院才会支持离婚。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离婚诉讼中,立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若有子女,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诉讼离婚我们知道是需要提供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那么,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二)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生纸(巾)、内衣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工具等。

      (三)视听资料

      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五)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

  •   我们知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就会选择离婚,如果一审没有判离,就要二次起诉,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具体如下: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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