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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怎么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7:13:22 0人浏览

导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的婚姻的条件是什么,怎么撤销,下面由,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撤销婚姻怎么立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撤销婚姻怎么立案
  •   可撤销婚姻具有以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   核心内容:因受胁迫而形成婚姻关系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

      (一)行政程序,即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不超过1年。

      2、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

      3、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司法程序,即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当事人受胁迫结婚...

  • 需要撤销婚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被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同时,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 可撤销婚姻在依法撤销前是有效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明素娜。

      欺骗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有胁迫才属于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谓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所以,欺骗婚姻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

  • 核心提示:丈夫或妻子婚前已结婚,这样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已经结婚的,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再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重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除此之外,婚姻无效的情形还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一一为您解答。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一、《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五)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二、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1)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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