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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前退赃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16:34:59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立案前退赃的认定的相关知识。
立案前退赃的认定
  • 诈骗立案后,受害人不可以撤案,但司法机关审查后作出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追究:如果诈骗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所有的钱都是在立案前自愿归还的,那么被认定为欺诈罪的犯罪要素是不足的。在一审前已全部返还的,不得起诉和免除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诈骗一审前全部退赃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12.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盗窃罪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有自首退赃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若想争取缓刑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犯罪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综上,退赃有助于争取减刑、争取缓刑。

  • 公安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公安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我国的刑事案件一旦立案侦查开始刑事流程的时候,就不能撤销该刑事案件,只有符合撤销案件的几类法定情形才可以撤销刑事立案,其它情形就都是不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

      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撤销案件的类型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予以明确: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 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主要是因为涉案数额未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参照下述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要认定职务侵占一般建议搜集如下证据: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三个方面是在经侦进行职务侵占罪刑事报案、立案时的基础材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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