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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被告无力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4 15:23:44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若无力赔偿的,受害人能够依法起诉,让法院明确对方的赔偿义务,查明对方的财产,通过执行对方的财产来赔付伤者的损失。若肇事方确实没钱赔,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在后期若发现赔偿义务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执行的财产的,伤者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车祸被告无力赔偿的相关知识。
车祸被告无力赔偿
  •   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  幼儿小倩在某市幼儿园就读,该园对部分家庭住址较远的幼儿采取定点包接包送的方式。一天放学后,幼儿园将小倩送到定点接送处——小倩住处附近的公路时,因交通堵塞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约20分钟,恰遇小倩的家长在约定的时间未接到小倩而去方便,跟车的阿姨遂放小倩随其他小朋友下车。小倩下车后横过公路回家时被小伟驾驶的摩托车撞伤。

      小倩的家长将小伟和幼儿园一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因车祸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倩的实际经济损失为17000元。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判决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小伟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负次要责任的小倩,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500元;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对原告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义务。原告放学后,幼儿园用班车将其送到定点接送处,应视为幼儿园对原告教育、管理和监护区域的延伸。原告在家长未来时,下车后自己横穿公路,...

  • 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若无力赔偿的,受害人能够依法起诉,让法院明确对方的赔偿义务,查明对方的财产,通过执行对方的财产来赔付伤者的损失。若肇事方确实没钱赔,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在后期若发现赔偿义务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执行的财产的,伤者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因车祸致人死亡,且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一般建议可以走保险理赔程序。若该机动车购买交强险的,则会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无力偿还是否会判刑分情况判断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刑,但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银行信用受到影响;

    2、如果有能力,但转移隐匿财产,属于妨碍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刑;

    3、财产损失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 肇事人无力赔偿的可以提起诉讼,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以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因为债务跑路的人那要是债务人跑了之后,会牵连他的家人吗?借款人的父母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借款,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有个人财产。其次,他父母的财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父母自愿履行的除外。借款人不还款怎么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8、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别结果,不同级别伤残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债务人由于一时陷入经济危机而难以偿还债务的事情也不少见,这个时候债务人可能会疑惑,欠款无力偿还要坐牢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法律依据:

      1)《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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