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如果有人到处败坏你的名声,因此而影响到你的生活与工作,是否可以起诉他呢?周女士被人到处宣扬生活不检点,甚至遭人怀疑是小偷,这让周女士心理受到很大打击,周女士的工作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她先后更换了几个部门,但均未摆脱这种困扰。因此周女士咨询本报蓝丝带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起诉,并且要求赔付一定的精神损失?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秦大军律师表示,保留相关证据可以起诉对方诽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
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
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的各项赔偿项目是否有先后赔偿顺序?是不是可以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后考虑死亡补偿费?因为这个规定不够明确,江苏省沭阳县的驾驶员李某(化名)与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
■案件回放
2007年3月28日,李某分别为其所有的苏NF0957/苏NF111中型普通全挂货车的牵引车及挂车在江苏省宿迁市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又投保了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险。
在保险期间的2007年9月16日,李某驾驶苏NF0957/苏NF111货车,沿沭阳县沭城镇东莞路行驶至与八一路交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及其近亲属因医疗事故受到精神损害而给予的抚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所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后果。《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共场所受伤有人埋单
读者王女士晚上骑车回家时,因为路边井盖没盖牢,王女士一下掉进了下水道里,身上多处受伤。王女士想打官司,可又不知道该找谁索赔。根据《解释》第16条,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由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娱乐场所被打伤商家负责
一位读者说,不久前他到卡拉OK去唱歌,出门去洗手间时,却被一个包间里飞出的酒瓶子砸伤了,卡拉OK的老...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呼风唤雨”是古代人的一个梦想,现如今梦想已经成真。人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面对旱情、暑天热浪等灾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施人工降雨,化解自然灾害,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然而,任何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有利也有弊,人工降雨也不例外。人们在充分享受这一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人工降雨也给少部分人的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从而产生了关于人工降雨致使财产受损能否获得赔偿,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争论,由此提出了法律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之惑
人工降雨是指用人工使没有达到降雨阶段的云变成雨降下。即选择有利于降水的云团,用飞机或高炮等方法将“催化剂”送入云层,促使本不会降水的云降水,或者加大降水,故又称“人工增雨”。人工降雨是现代文明社会直接开展抗旱、缓解因酷暑造成的电荒,改善人居自然环境的重要...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损害到他人的名誉权的行为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处理。那么,关于损害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编造一些虚假的消息进行传播,从而引起大家对该人的印象下降,最后导致别人的名誉受损,严重甚至会导致别人丢失工作。那么损害名
在生活中,可能我们随口的一句话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特别是造谣行为会对一个人的名声会带来不可逆的伤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那么,损害名誉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侵犯名誉权的事情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每一个自然人都有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这是法律所赋予我们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