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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死者方某,男,生于1937年2月7日,卒于2007年2月5日,生前系江苏淮安市楚州区白马湖农场退休教师。
2006年4月18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分析意见为:1、根据临床资料分析,患者腰椎滑脱伴栓管狭窄症状,有手术指征,无手术禁忌,医方术式选择及操作规范,手术效果满意。2、患者在术后康复过程中,逐渐出现的下肢无力、肌萎缩等症状,根据肌电图检查结果,考虑为周围神经病变所致,与医方的手术无因果关系。3、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无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临床体征,最终死于肺动脉栓塞,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4、医方对患者出现肺动脉栓塞认识不足,存在医疗缺陷。
原告对于上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2009年4月28日,受法院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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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第二次住院治疗期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
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可以赔偿多少钱?朋友因公出现意外,想了解工伤赔偿如何计算。本文主要介绍了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工伤死亡分为雇工工伤赔偿和工伤赔偿两方面。
一、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意外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那么,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也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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