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行政侵权赔偿范文

行政侵权赔偿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4:21:55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侵权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具有财产形态的价值减少或利益的丧失。一般包括:生命健康权受损害,所造成殡葬费及抚养费损害;身体受损害后增加的生活上需要及因此减少劳动力的损害;物的损害,指毁损及消失所丧失和减少的价值。非财产损害包括:生命权受损害;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抚慰金。那么行政侵权赔偿范文?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侵权赔偿范文
  •   行政行为的作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行政机关是需要做出赔偿的,那行政侵权赔偿范围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侵权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具有财产形态的价值减少或利益的丧失。一般包括:生命健康权受损害,所造成殡葬费及抚养费损害;身体受损害后增加的生活上需要及因此减少劳动力的损害;物的损害,指毁损及消失所丧失和减少的价值。非财产损害包括:生命权受损害;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抚慰金。

  •   法律文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 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人承当赔偿责任的制度。

      一、行政侵权赔偿的特点

      (一)行政侵权赔偿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引起的。

      行政侵权赔偿产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包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的事实行为,即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的事实行为才能引起行政侵权赔偿,如果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不会引起行政侵权赔偿,只能产生行政补偿的问题。如果不是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例如民事侵权行为,也不会引起行政侵权赔偿。

      (二)行政侵权赔偿的请求人是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

  • 如果发生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一般是按照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无法确定损失的,则按照侵权人获利的情况确定。获利的情况无法确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包括: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违法所得,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商标在知识产权当中是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的,面对商标侵权,相应的侵权人是要承担一个损害赔偿的责任的,一般这个标准就是商标侵害导致的损失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
  •   当他人侵犯商标权利的时候,肯定会导致商标人损失,那么可以要求哪些商标侵权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可以要求哪些商标侵权赔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首先是以于利润的认定。“利润”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利润(销售总额扣除生产成本)、销售利润(生产利润扣除销售成本)、经营利润(销售利润扣除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和税后利润(经营利润扣除后的利润,即纯利润)等等。那么,《批复》中的利润究竟是指上述的那一种?《批复》解释“侵权利润”指除成本外的所有利润,那么,“成本”范围又如何界定,是否包括管理部门的费用?目前通行的处理方法是将利润理解为销售利润,即扣除生产成本和销售成三的所有利润。

      其次是对于销售数量的确定。一些处于特殊情况下的产品该如何处理,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

  •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我国以前并不太被重视,现今我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许多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拿起了法律的武器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知识产权一旦遭受到侵害,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一、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指的是《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他们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计算规定分别如下:《著作权法》第48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法》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那么行政赔偿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赔偿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 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