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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3:43:49 0人浏览

导读:

1、如果是私人老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2、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形成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工人受伤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
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 1、工人受伤,如果老板是没有用工资格的私人老板,工人与老板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就申请不了工伤,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如果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那么工人与老板的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这时工人受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老板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如果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老板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

  • 临时工受伤如何赔偿

    2003年6月,四川省岳池县苟角镇7村8社的钟家林,在长城公司所承建的雷波县政府招待所工地木工组打工。打工中,未签定书面用工合同,但与木工组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6月24日下午4点多钟,钟家林在加工木穴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其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被高速转动的电锯锯伤,木工组承包人李清忠带钟家林到私人医院草草包扎,但未住院治疗。事发后一个多月,钟家林才到雷波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出院后,钟家林找长城公司赔偿医疗费无果。

      艰难维权

      此后,钟家林走上了维权之路,同年9月25日,雷波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裁定。钟家林不服该裁定,向凉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2004年4月27日,经凉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复议,认为雷波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证据不充分,对钟家林受伤作出非因工性质的认定,现有证据不足。要求重新调...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员工极大可能就会进行工伤理赔,但是要认定是否工伤还是比较麻烦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员工受伤赔偿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员工受伤赔偿是怎样

      1、受害人须为雇员。雇员必须是为雇主所选任的并在其监督下为之服务的人。

      2、须雇员遭受损害。雇员损害有两种情形:一是工伤事故。二是职业病。

      3、雇员须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

      4、雇主须没有免责事由。

      二、雇员受伤雇主拒绝不赔偿怎么办

      当你遇到受伤但雇主确不承担赔偿的责任的情况,先不要急,应当要明白自己该如何维权,首先是确定改成损害的责任方。

      通常来说,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这里提到...

  • 工人工地摔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工人受伤,如果老板是没有用工资格的私人老板,工人与老板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就申请不了工伤,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如果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那么工人与老板的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这时工人受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老板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如果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老板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

  •   在建筑工地上面,因为工地的情况有时候会比较复杂,往往会产生受伤的情况,对于建筑工地受伤来说,他有时候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那么如果在建筑工地送受伤,他应该如何赔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

  • 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人再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工伤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我们知道现在农民工一直都是弱势群体,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工人在受伤后也比较担心赔偿问题。那么,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

  •   一、工地上农民工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在工地上,农民工受伤后认定工伤的过程主要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并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认定的步骤包括: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首次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备齐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且在受理时效内时,应当受理申请。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二、所需材料及证明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和证明。

      1.必须提交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也是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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