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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翻车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7 10:08:12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的进行就是有着很多的项目的,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根据相应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来确定的,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赔偿就是十分多的。针对货车翻车如何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货车翻车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的进行就是有着很多的项目的,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根据相应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来确定的,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赔偿就是十分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货车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货车交通事故赔偿

      货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二、交通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

  •   

      问:一辆货车和一辆摩托车同向行使,当走到转弯处时,货车和摩托车都亮了左转弯灯,可是货车司机却把方向向右转了,挂到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摔倒 ,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盆骨轻微骨折,货车该如何赔偿摩托车驾驶员?

      律师回答:

      赔偿的费用一般包括伤残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首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   在一临时停车场内,一辆油罐车突然发生爆炸,引燃了后面的两辆货车,货车所属公司起诉油罐车所属公司。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2009年11月24日下午,河北省黄骅市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的油罐车停靠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件路桥梁厂西侧,山东省淄博市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的两辆货车停靠在该辆油罐车的后面。下午3时左右,临时停车场内的油罐车突然发生爆炸。爆炸使得油罐车及其后面的两辆货车均被引燃。

      运输公司称,经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调查后,确认该爆炸事故是由于油罐车司机违规使用喷灯烘烤阀门所致。运输公司的两辆货车严重受损,驾驶室完全烧毁,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直接损失为26万余元。

      运输公司认为物流公司的驾乘人员违规使用喷灯烘烤阀门导致爆炸,而油罐车爆炸致使自己的货车燃烧受损。对此,物流公司应对运输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

  • 开出租车时撞死人的,交通管理部门先事故进行认定分析确认,之后确定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及需要承担的相应刑事责任。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小区内撞死人需要看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交通事故的,定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大家出行的方式也产生的很大变化,但是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变大。那么开车撞死人逃逸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开车撞死人逃逸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

  •   据不完全统计,货车交通事故,50%以上是因为超载导致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其他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货车超载处罚怎么规定?超载有什么危害?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

  •   10月23日凌晨,京港澳高速长潭路段,两辆大货车追尾,一辆货车的车头“钻进”了另一辆货车的车尾。图/记者辜鹏博

      本报长沙讯 前日晚上10时许,在京港澳高速雨花收费站出口处,一辆大货车突然发生侧翻,撞毁近百米护栏。经过1个多小时的救援,到昨日凌晨,由南往北方向的交通才逐渐恢复畅通。然而就在不到半小时后,同一路段附近断续发生多起追尾事故。两公里内,有10多辆车追尾。

      前日晚上10时许,一辆大货车由南往北行驶到雨花收费站附近时,突然遭遇一辆小车瞬间变道超车,为了躲避小车,货车发生了侧翻,所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货车司机介绍,货车从深圳出发开往北京。

      侧翻后,这一路段发生了拥堵,交警部门调来了三辆吊车对大货车进行起吊。晚上11点半左右,侧翻的大货车被吊离现场。晚上12点左右,这一路段的交通恢复畅通。而在不到半小时后,就发生了多次追尾事故。

      凌晨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由南往北方向已经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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