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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级伤残赔偿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7 13:41:55 0人浏览

导读:

有损害就有赔偿,在我国如果侵害他人人身权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我国对于伤残鉴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级别,并根据级别对应了相应的赔偿项目。那么几级伤残赔偿津贴?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几级伤残赔偿津贴
  • 职工的髋骨骨折,一般属于工伤九级或工伤八级。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会交往受约束的,属于八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的,属于九级伤残。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8.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8.2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23、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5.9.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 锁骨骨折一般算10级伤残或9级伤残,具体需要看伤残情况以及恢复的程度确定。锁骨骨折在评定伤残时根据骨折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遗留严重的后遗症来确定的,如果骨折没有遗留后遗症,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十级,当然如果存在骨不连等情况,最多也就评为九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   当行为人的身体受到损害且伤害程度较深时,为了能够及时得到赔偿、补偿或者日后康复、就业等做准备,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那么腰椎骨折伤残鉴定几级,伤残评定有哪些管理原则,伤残鉴定的评定依据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腰椎骨折伤残鉴定几级

      骨折与评定伤残是两回事。

      一般骨折后大多能够治愈,使患者功能恢复正常,这种骨折一般不能评定伤残。只有当骨折留下明显的后遗症,引起患者残疾的时候,才可以评定伤残。

      腰椎骨折也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腰椎骨折完全恢复,没有留下后遗症,是不能够评伤残的;

      第二,腰椎骨折后引起了脊髓的损伤,导致相应的功能区的瘫痪,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这个时候是可以评定伤残的,一般伤残在三级左右。

      二、伤残评定有哪些管理原则

      ①区别对待的原则。中国为进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而制订的5类《残疾标准》,大部分与国际统一标准基本一致,但不排除有关部门依据业务需要...

  • 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是要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不同的地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不一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鉴定没达到等级也应该赔偿。受伤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治疗期间的工资等还是可以要求补偿的。但是无法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终止,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您的七级伤残包括在内,应当取得伤残津贴,具体数额应参照您所在的地区的标准,您可持伤残证明请求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您的损失。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 十级伤残最低能赔偿几万,要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等确定。

    十级伤残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劳动者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造成残疾的,肯定会涉及到伤残赔偿问题。那么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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