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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5:00:56 0人浏览

导读: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工伤公司都需要负全责的,如果是因为公司的管理制度等问题导致员工受工伤,那自然要承担责任,但有时候员工受工伤可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责任认定怎么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责任认定怎么赔偿
  • 我们家儿子在今年1月14号出了车祸,一死两伤。我儿子脾出血被切除,我外甥女盆骨摔脱臼,我二姐夫没经抢救就已经死亡。交警队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大客车的全责,听说那家大客车很有背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专家给予了以下解答:

      责任认定做出来以后,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你说的情况,大客车司机应承担刑事责任,你们也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要求赔偿。不要管别人是否有背景,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一定会得到应得的赔偿。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责任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如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

  •   住宅区停车场、写字楼与住宅区共用停车场与车主或车辆使用人未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关系,但停车场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停放服务,或者单方声明为车位有偿使用关系的,认定双方构成车辆停放管理关系,停放期间,因其管理不善等过错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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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管理不善:

      1、不按规定发放、查验停放凭证的;

      2、停车场设施不完善的;

      3、发现他人损坏或者盗窃车辆,未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和报警的;

      4、未按公示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

      5、其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已按规定查验相关凭证放行的,或者采取了适当措施制止他人盗窃、抢劫、损坏车辆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停车场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或者车辆使用人对车辆丢失或...

  •   缔约过失责任是现代社会一个十分严重的责任类型的,对于这种责任一旦发生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怎么进行这个赔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合同责任造成的损失是履行利益损失,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是一种信赖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亦应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其直接损失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所支付...

  • 一般来说,双方对一个项目有合作意向时,就会与对方订立签订相关的项目合同,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就会发生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从而无法继续下去,那么今天一起来看看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什么时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什么时候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造成损失时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对招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不是合同成立的约束力,更不是生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而是约束招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招标采购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对这种法律强制力的违反所承担的不可能是违约责任,而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这一责任具有以下的特点: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上的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
  •   工伤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而进行的活动。那么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进行?劳动者要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由医疗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应当如何进行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

  • 我们家儿子在今年1月14号出了车祸,一死两伤。我儿子脾出血被切除,我外甥女盆骨摔脱臼,我二姐夫没经抢救就已经死亡。交警队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大客车的全责,听说那家大客车很有背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专家给予了以下解答:

      责任认定做出来以后,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你说的情况,大客车司机应承担刑事责任,你们也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要求赔偿。不要管别人是否有背景,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一定会得到应得的赔偿。

  • 农民工与该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与该小工头之间具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赔偿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伤是无过错赔偿,而雇佣关系则是过错性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之后,农民工自己到有关部门做了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因该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裁定为有劳动关系。过后,该公司不服,向法院上诉。法院初判为无劳动关系。后农民工上诉到中院。此案会被定为...
  •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公司帮忙申请工伤认定的,有的公司不想赔偿,就不会主动去申请。那么,个人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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