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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7 15:21:52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教文卫福利用地五十年,盈利性项目用地四十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与国家订立出让合同,缴纳一定的出让金继续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是不同的,区别在于大部分的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 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一、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我国的房产法律规定中,不同性质的土地都是有着不同的使用年限的规定的,而有些土地类型的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土地续期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

  • 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其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根据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仅限集体成员转让,并且只能进行农业建设,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是不可以转让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集体土地可以划拨吗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

  •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其中之一,对于使用权来说我们要妥当的安排,更大的发挥出它的价值性。当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

      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3、原土地出让合同书或原土地转让合同书(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书(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合法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文件、证明等;

      5、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6、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

  •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政务公开大厅)---地籍调查---审核---登记---发证(政务公开大厅)

      1、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程序:(1)用地户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

      2、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抵押登记程序:(1)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申请;(2)到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

      3、级次土地登记程序:(1)中、省直单位使用土地的到县国土资源与环保局地籍科申请;(2)县局地籍科负责进行地籍调查,进行初审,上报省登记办审核;(3)省登记办进行注册登记;(4)由省登记办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

      1、初始、变更土地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 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使用人的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  (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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