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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
产妇 医疗事故 医院的赔偿虽然跟我的要求相差较大,但能争取到这么多,我也算是对死去的老婆有个交待了。”几天前从农垦那大医院领到25万元的谢海波平静地说。为这25万元,他与农垦那大医院周旋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产妇生三胞胎后去世
今年29岁的谢海波从部队转业后,在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当司机。2002年结婚。2005年妻子杨海蓉怀孕。2006年3月6日下午,杨海蓉感觉很不舒服,当日就住进农垦那大医院妇产科待产。3月8日下午6点钟,杨海蓉的肚子痛得非常厉害。晚上7点钟,杨海蓉被推进手术室进行剖腹产。不久,三个男孩顺利出生。
杨海蓉手术后出了很多血,医生为其做了切除子宫手术。3月9日凌晨5点钟左右,杨海蓉出现了胸闷、烦躁的症状,病情出现恶化。经抢救无效于上午8点钟死亡。
医疗鉴定医院有责任
在处理好妻子的后事后,谢海波越想越不明白。既然在产前检查显示正常,为什么产后会出现...
产妇医疗事故 由于妻子顺产之后出现大出血症状导致死亡,经原柳州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定非医疗事故,来宾市忻城县的韦成光状告忻城县人民医院对其妻子造成人身损害,5月8日,经来宾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获赔了2.7008万元,但判决生效至今已过去3个多月,韦仍然没有得到这笔赔偿金。 据韦介绍,2001年8月13日凌晨3时许,他的妻子韦艳飞因临盆而到忻城县人民医院住院待产,5时45分顺产下一男婴,6时50分由医务人员送回病房,过了5分钟,妻子突然出现出血症状,经过两个半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经柳州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韦艳飞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 韦成光并没有就此放弃,2003年6月,他将忻城县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诉其对韦艳飞造成人身损害,要求赔偿各项补偿费12.912万元。忻城县法院先后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最后结论为:韦艳...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患者家属对医疗纠纷过错有争议,是可以提起司法鉴定申请的。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的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
发生医疗事故后,不管是医疗机构造成的侵犯身体健康权还是侵犯生命权,医疗机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这个问题。
(1)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本来医疗事故属于重大医疗过错,其过错程度明显高于一般医疗过错,其赔偿至少不能低于一般医疗过错的,但由于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同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非正常现象,即过错小赔偿多,过错大赔偿少的怪现象,这是令患者难以忍受的残酷现实,也是我国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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