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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毁容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08:47:31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可能是身体也有可能是面部,面部受伤对受害者来说会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不管受伤达到什么程度,都是要依法进行赔偿的,那么你知道车祸毁容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赔偿标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车祸毁容赔偿标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国强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级有如下具体计算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发生车祸后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来赔偿;2、误工费,按受害人减少的收入来赔偿;3、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赔偿;4、其他费用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车祸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车祸护理费赔偿标准您了解多少呢?对于2018年车祸护理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呢?一、什么是护理费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难)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二、护理费的种类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则在不重叠的范围内,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可依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想必大家都知道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一方支付其赔偿金,当然赔偿金的金额并不是随意主张,而是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进行确定。那么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1]。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

  • 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可能在道路上会发生相关的交通事故,因此就会有着交通事故的纠纷产生,而纠纷产生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伤残的鉴定赔偿这一些问题,所以自然需要相关的法律文书,那么今天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尊敬的XX法院:贵院受理的XX诉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由于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是怎样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退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

  •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还要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伤赔偿是根据伤残程度来确认赔偿金额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一、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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