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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遗症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6:10:51 0人浏览

导读:

车祸后遗症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二次赔偿的。民事诉讼有着一事不再理原则,也就是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重复起诉的情形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那么车祸后遗症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遗症赔偿吗
  • 车祸后遗症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二次赔偿的。民事诉讼有着一事不再理原则,也就是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重复起诉的情形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交通事故后遗症的理赔与其他费用是一样的,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疗单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受伤而进行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医疗、误工、后续治疗等费用,应当由交通肇事者赔。而后遗症属于后续治疗的范围内,理应由肇事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后遗症,应当由肇事者赔偿。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受伤而进行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医疗、误工、后续治疗等费用,应当由交通肇事者赔。而后遗症属于后续治疗的范围内,理应由肇事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大家关注比较多的是事后赔偿的问题了,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普及关于车辆事故能赔误工费吗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车辆事故能赔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按照工资的收入来进行赔付;

      1、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段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

    首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其次,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最后,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行为人因车祸导致腰椎骨折,保险公司能一次性赔付。一般保险公司在赔付的时候,都是一次性赔付完毕的。但是前提是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付义务,并且在其赔偿责任限额内,不然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在我们生活中,会经历很多不同程度不同因素导致的事故,如今现在科技发达,越来越车,那么在上班途中导致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呢?下面小编找到了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的相关资料,希望以下资料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1、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两者赔偿都可以获得的有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可参考如下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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