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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
笔...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法释〔2001〕7号文中规定了以下确认的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计算标准: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按照法释〔2003〕20号文的规定,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有计算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实践中,在向侵权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时候,并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的,此时有一些方面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否则的话自己的请求就有可能无法获得满足。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注意事项: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相关知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应以如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的情节;
(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要多少,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呢?以下整理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供参考学习。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车流量的激增,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很多朋友不明白,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受害人的精神受到打击的,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
一、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4、双方责任因素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财物损失:例如车祸导致之机车,衣裤,眼镜等损坏,(须附相片,估价单,收据)
2...
就连密度最大的钢铁在收到极大的时候会磨损变形,更何况是我们的血肉之躯呢。我们的身体在受到外力的冲击时会受到损伤,这个是必然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在医院就诊也会因为一生的误诊造成我们的人身伤害。所以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及其相关问题。
一、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进入伏天后,天气闷热异常,一些医院接诊了不少中暑患者。记者在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有一些患者在痊愈后疑问:自己买过意外保险,中暑能否获得理赔?据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目前存在的任何一款疾病保险中,都不存在“中暑”需要赔偿的字样。因为从保险的解释来说,中暑不属于意外险范围。他们表示,中暑应该不算意外。意外伤害险必须同时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前提条件,但天气炎热应该不算突发的、不可预测的。保险公司指出,中暑是身体对自然气温变化的不适应,属于生理反应,而非意外伤害事故。
那么,中暑是否就不能获得任何理赔了呢?记者了解到,这应该与被保险人中暑后果以及所投保的险种关系密切。万一发生中暑,市民可利用住院医疗险、门(急)诊医疗险等相关险种进行索赔。有时候,被保险人有心脏病等病史,由于天热而诱发,发生的住院、诊疗等费用,医疗保险可以给予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因中暑死亡的,寿险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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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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