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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赔偿误工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7:25:17 0人浏览

导读:

误工费的性质误工费属于逸失利益损失,其赔偿依托是劳动能力。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直接原因是健康权受到侵害,导致劳动能力暂时受损或丧失,治疗和恢复期间不能劳动导致应得收入无法获得,该损失应由侵权人赔偿。若治疗休养期内收入并未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自然不能让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院给赔偿误工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医院给赔偿误工费
  • 当一方对另一方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受害方可以要求人身损害侵权赔偿,其中应当包括受害方的误工费。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误工费的性质、人身损害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下误工费能否兼得、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误工费的性质误工费属于逸失利益损失,其赔偿依托是劳动能力。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直接原因是健康权受到侵害,导致劳动能力暂时受损或丧失,治疗和恢复期间不能劳动导致应得收入无法获得,该损失应由侵权人赔偿。若治疗休养期内收入并未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自然不能让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下误工费能否兼得第三人侵权时,受害人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同时享有两个赔偿请求权,但能否获得双份赔偿在理论上争议较大,实践中基本达成共识,即采取“部分兼得、部分补充”的处理原则。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0月30日)第10条之...
  • 患者由于身体健康受到医疗机构侵害而无法正常工作时,其将丧失正常工作应得到的收入。这种误工损失,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那么误工费的含义及具体范围是什么?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日期该怎么计算?整理了与其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阅。一、误工费的含义及具体范围是什么?误工费是指患者由于身体健康受到医疗机构侵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因而丧失其正常工作应得到的收入。这种误工损失,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包括工资、奖金、分红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终结时间、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的固定收入、发生医疗事故的地方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决定误工费数额的关键依据。二、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患者的具体收入情况,按照其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额标准赔偿。为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以便医疗机构估量自己的风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按患者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
  • 误工费是指患者本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因此需要责任方赔偿的一项法定的赔偿项目。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疗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的详细内容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1、误工费是患者本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而减少的收入,不是患者家属因陪护患者治疗而发生的误工损失,应注意区别患者误工费与家属陪护费。2、请求误工费赔偿的患者应当有工作,无论其收入是固定还是非固定的。已离退休的老年人、婴幼儿、儿童、尚未参加工作的在校学生等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通常情况下,患者所在单位应出具误工证明,但须注意审查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患者出具能够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3、误工日期的计算。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实践中,一般以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期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为依据。4、...
  • 工伤不赔偿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依旧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被撞伤的当事人是能索赔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此受伤的,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案情

      2009年12月17日11时,胡明驾驶小轿车行驶在南昌市老福山立交桥下,由 南向北环行至东北角处时,由于交通秩序较混乱,胡明在变更车道时,未及时避让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辆,恰巧撞上了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退休女职工李冰(时年61 岁),李冰被撞倒地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李冰住院治疗了34天,共花去医疗费9200元。同时,李冰的伤残被评定为伤残九级,后续治疗费用需1500元。

      2010年2月23日,交警认定:胡明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冰负次要责任。事发时,该事故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商业险金额为50万元,且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李冰系某厂退休职工,且有固定退休工资。由于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故李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包括误工费6000元在内的总共7.8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程呈整理)

      □断案...

  •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无法上班的,那么,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莉萍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请求赔偿误工费需要出示的证据如下:病假单,误工证明,工资单,税单。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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