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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合并公司注销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7:32:40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公司如果要注销的话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但是很多时候注销的原因是有很多种,比如公司合并注销。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因为合并公司注销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
因为合并公司注销怎么处理
  • 因为合并公司注销的处理:1、公司应当自合并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2、提交合并协议、合并决议、公司合并公告的有关证明等文件;3、申请事项合法,材料真实、齐全的,准予注销,收缴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合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注销的。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的过程。被合并公司有上述情形才可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被合并公司必须解散注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但公司因合并而解散的,无需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合并员工能否得到赔偿要看员工是否因公司合并被辞退。一般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无赔偿;但如果公司合并后将员工辞退了,并且员工无过失的,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公司已经注销找公司追偿。公司倒闭时,应当从清算的财产中清偿。即使公司存在,其个人财产也与清偿公司债务无关。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作为法人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身份也就不复存在,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合并注销登记程序有哪些,如何进行公司合并注销登记?专家将为您解答公司合并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三十七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三)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柳文彬。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如下:公司因为拆迁要遣散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公司吊销转注销原则上是无需罚款的。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而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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