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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扦房屋赔偿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08:38:05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各地的拆迁部门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经济状况进行制定,但总体不会低于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那么拆扦房屋赔偿合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拆扦房屋赔偿合同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各地的拆迁部门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经济状况进行制定,但总体不会低于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农村拆迁房屋的赔偿方式有以下三种:1、货币补偿,即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2、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 农村拆迁补偿可能是按人口来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应当视具体的补偿方案内容而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
  • 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房屋拆迁协议签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
  •   大家对农村建房可能也是有所了解的,在农村地区,以前建房是非常自由的,想建哪就在哪建,这也就造成了农村建房的一些乱象,那农村违建拆除有补偿吗,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农村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农村违建房指的是没有通过依法程序取得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擅自在农村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就属于违建房。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

  • 正文: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依据  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拆许字(   )第__________号,甲方因__________项目建设,需要拆迁乙方在拆迁范围内__________居住的房屋。  二、被拆除房屋  乙方在拆迁范围内居住非成套/(成套)正式住宅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非正式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  乙方现有在册人口____________人,实际居住人口__________人,...
  • 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无撤销的,应当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被拆迁的房屋以及被征收的土地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土地价值的补偿,以及相关所产生的损失。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征收土地的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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