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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品损坏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0:04:19 0人浏览

导读:

在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常做的事,特别是女孩子,经常都是买很多的东西的,经常收快递也是一种常事。那么我们有没有收到损坏的快递货物呢?那么接下来,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快递物品损坏赔偿。
快递物品损坏赔偿
  • 快递物品损坏,顾客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如果是保价的快递,按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是未保价的快递,则按当事人实际所受的损失等因素来确定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是大家都经常使用的,但是因为各种意外发生快递损坏的情形也是有的。那么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

  • 快递物品损坏顾客签收前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按约定将交寄的物品交付至指定收货人。货物的损毁、灭失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无约定,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由快递寄送的水果坏了的,如果是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导致水果坏了的,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收到,如果收货人已验收的,则破损责任归收货人;如果收货人还未验收的,破损责任归承运人或者卖方。如果承运人能证明其对快递破损无过错的,承运人不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是大家都经常使用的,但是因为各种意外发生快递损坏的情形也是有的。那么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

  •   10月29日,李先生委托深圳某快递公司寄一部手机到沈阳,按快递公司的说法,应该是三天之内到货。可时间过去好几天,收件人未收到货物。李先生将情况反馈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在查询了一段时间之后,告知李先生货物已经丢失。随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原来,在快递公司详情单中,李先生填报的保价额是2500元,那么,按详情单上写明的“保价费为货值5%”的规定,应该收取顾客125元的保价费。但是,当时公司业务人员一共只收取了25元费用,其中有18元是运费,另7元视为保价费。因此,快递公司认为李先生没有交够保价金额,而且当时李先生也已在详情单上签名确认,意味着他应该看到了自己该交多少保费,所以,他本人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快递公司最终只同意赔偿500元,而李先生坚持要求全赔。  【律师点评】对此案例,深圳市国欣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作出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保...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邮政法对快递赔偿规定如下:

      一、新《邮政法》规定最多赔偿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

      二、《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

  • 行为人若有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则应当按照受损坏的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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