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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08:47:00 0人浏览

导读:

在平常的生活里,部分朋友可能会遇到某些人通过不正当的行为得到利益,这就是所谓的不当得利,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当也有时效的问题。那么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 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   在平常的生活里,部分朋友可能会遇到某些人通过不正当的行为得到利益,这就是所谓的不当得利,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当也有时效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时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现实生活中,不...

  • 知识产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物权请求权,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得请求回复物权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之权利,具体分为:返还请求权、除去妨害请求权、妨害预防请求权。诉讼时效,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原则上以请求权为适用范围,物权请求权亦为请求权之一种,然物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亦适用于诉讼时效则存在极大争论,各种立法例以及学说不尽相同。我国民法典制定在即,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笔者不揣粗陋,略陈管见,以期能深化此方面的研究。

      关于物权请求权应否适用诉讼时效,各国立法上有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否定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以瑞士为代表。[1]瑞士债务法典第130条规定,“诉讼时效自债务到期时开始计算。”依此规定,在瑞士,只有债权请求权方能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不...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定性

      一、问题的提出

      第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债权性质的权利吗?传统民法认为:甲家的果实落人乙家,丙家的鸡在丁家下了一窝鸡蛋,张家鱼塘的鱼跃人王家鱼塘,李家拾到赵家的财物,均是不当得利,均应当返还,这种“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债权性质的权利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对其权利性质的不同认定,在返还义务人破产的情形,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大,法官该如何把握这种平衡呢?第二,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定性为债权性质的权利,是否与我国现行法和未来民事立法的相关制度产生矛盾呢?具体地说,这种界定将和我国的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相冲突。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问题,是抄袭与守旧?还是突破与创新?这个问题重新摆在我们面前。

      上述二个问题,归结到一点,即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问题,为此,可以从民法典立法中予以考察...

  •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处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上规定了几种无效婚姻的情形,对于这无效婚姻,有的是可以进行确认的,其中有一种是可以对婚姻关系进行撤销的,那么哪一种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呢?如果要对婚姻关系进行撤销的话,谁有这个权利呢?文章中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规定。

      一、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规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第2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由于受胁迫而结成的婚姻是受胁迫方对结婚没有形成合意的婚姻,而是否形成合意,只由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且婚姻行为夹有很多的感情因素,而感情又是不断变化的,有些受胁迫的当事人开始并不自愿,但结婚后双方产生了感情,便不愿撤销该婚姻,因此在这里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婚姻是否撤销,仅由当事人本人自由决定。

      二、撤销婚姻的请求期间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

  •   第一, 消灭时效的时效利益一般不能预先抛弃, 但对于已完成的时效利益,可以抛弃。正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8 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票据时效利益是不能任由票据义务人自由抛弃的, 这也许是由票据法的公法性和强行性所决定。

      第二,票据时效的经过并不必然导致权利人丧失实体上的权利, 消灭时效的经过则导致其请求权或其实体权的丧失。“票据, 其权利罹于消灭时效者,仍不因而消灭, 继续表彰减损力量之票据权利, 因此, 执票人只能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 ” 当然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对象相对票据权利的行使对象而言, 其范围小得多, 仅出票人或付款人承担在其所受利益范围内的返还义务。可以说,原来的票据义务人如背书人、保证人等均已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了。

      第三,根据法院可否主动适用时效这一问题也可以将票据时效排...

  • 规定劳动仲裁时效的意义:能够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其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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