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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12:27 0人浏览

导读:

在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司机都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行使,却因为行人的违规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司机也要对行人的损失进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因为行人处于弱势地位,那么无过错责任的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无过错责任的赔偿
  •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就有可能受到国家的惩罚,由国家的刑事机关给予实施,但是如果国家的惩罚确实证据造成了错误的逮捕或者是其他伤害,那么受害人就要得到一定的赔偿,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国家赔偿法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国家赔偿法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原则过错原则之所以能成为国家赔偿法中归责原则的理论基础,主要因为其功能和价值。首先,过错责任原则实现了规范与救济的有机统一。过错是对政府行为的法律价值评判。存在过错,意味着政府的行为不符合一定的行为模式与标准。其次,过错归责原则是目前国外大多数国家赔偿法律制度所采用的主要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的法律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第一,过错归责原则实现了规范和救济的有机统一。过错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法律评价,职务行为有了过错,造成了损害,说明该行为不符合预定的“为人民服务”目标,要追究过错行为,必然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 当我们决定购买一辆汽车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购买交强险,有了交强险,我们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之后就会有一定的保障,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交强险的无过错责任赔偿限额是怎样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交强险的无过错责任赔偿限额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三者人员伤亡,那么该车在无责情况下,其交强险针对三者人伤的损失赔付限额为医疗类损失1000元,伤残类损失11000元。二、如何买车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不少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选择保险时往往一头雾水。面对名目繁多的险种,保费不同的保险公司,究竟应该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车险产品呢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
  •   对于民事责任,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错是肯定有责任的,那么无过错的责任指的是什么呢?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过错责任的定义是什么样的?无过错责任的定义是什么样的?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什么不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在早期民法里,曾普遍实行“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客观上有致人损害的事实存在,就须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人们意识到,只有对那些主观上对其行为的损害后果抱有恶意或不予以注意的人予以制裁,才是公正合理的。因此,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疏忽,是该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主...

  •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指的是,在无法确定后具体的抛物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则不适用无过错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出轨的第三者不需要承担离婚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排除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性,明确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侵权行为,主要是看侵权人有没有过错来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过错责任。那么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过错责任是指以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主观上的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为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而认定的一种责任。

      无过错责任也称无过失责任,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 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认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种,虽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其特殊性,但就民法侵权方面而言其侵权构成要件与其他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相同,即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违法性及过错这几个方面来审查。下面分别说明: 一、损害后果:就医者具有身体的损害、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后果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有无不仅是关系到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因果关系大小也是承担责任范围的依据。我国民法在因果关系上以前一直采用直接因果关系或必然因果关系理论,而目前正在逐步引进相当因果关系说。该学说认为:“如果说某项事件与损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则必须具备以下二个条件:其一,该事件是损害发生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即条件关系;其二,该事件实质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即相当性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如果...

  • 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一般是指:1、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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