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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立案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11:46:17 0人浏览

导读:

警察立案程序:1、问明情况,制作笔录;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那么公安立案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公安立案程序是什么
  •   公安局立案程序:1、问明情况,制作笔录;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局立案程序:1、问明情况,制作笔录;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是: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3、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阶段之怎样的呢?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法院立案程序又是怎样的?是每个案件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然而每个法院对立案的标准理解不一,也是当事人和律师苦恼的问题。接下来为您讲述有关民事案件立案过程中的相关内容,以供各位了解。一、接案会见当事人,谈判。二、准备立案材料1、代写民事起诉状有的当事人可能会自己写好,律师只要做一些修改及技术上的处理即可;大多数情况都是律师代写的,基本信息如原被告的姓名(名称)、住址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个人认为写民事起诉状要注意五点:一是起诉状宜简明扼要,一两页纸说清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即可;二是管辖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三是日期一般都是先空着;四是必须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五是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份数是被告人数+1,最好打印一份自己留用。2、原、被告主体资格材料原告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是法人——提供企...
  •   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立案?首先我们要弄明白由什么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在我国,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可以对刑事案件立案,他们之间具体有区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刑事案件立案的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

      (一)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

      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

      (二)检察院立案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群众的举报

      报案、举报、控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

  • 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阶段之怎样的呢?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法院立案程序又是怎样的?是每个案件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然而每个法院对立案的标准理解不一,也是当事人和律师苦恼的问题。接下来为您讲述有关民事案件立案过程中的相关内容,以供各位了解。一、接案会见当事人,谈判。二、准备立案材料1、代写民事起诉状有的当事人可能会自己写好,律师只要做一些修改及技术上的处理即可;大多数情况都是律师代写的,基本信息如原被告的姓名(名称)、住址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个人认为写民事起诉状要注意五点:一是起诉状宜简明扼要,一两页纸说清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即可;二是管辖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三是日期一般都是先空着;四是必须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五是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份数是被告人数+1,最好打印一份自己留用。2、原、被告主体资格材料原告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是法人——提供企...
  •   经派出所立案的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从案发到公安机关介入、要经过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甚至要一审、二审,有死刑的还需要复核裁定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才会结案,下面我们来看看派出所立案后的程序有哪些。

      一、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   一、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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