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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14:06:02 0人浏览

导读:

案件立案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4、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那么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 民事案件立案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4、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争议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必要的立案材料的,然后由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审查。那么立案材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

  •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核心内容: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以下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你整理关于对立案材料的审查相关知识,感谢你对本文的阅读。

      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当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初查。举报线索的初查由侦查部门进行。但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案件线索可以由举报中心进行初查。

      该《规则》第128条规定,在举报线索的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被...

  • 民事案件的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为:申请执行书两份、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二审上诉人,需要提供能够推翻一审的新证据。但是若是被上诉人,无需准备相关证据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摘要:实践中,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定立案条件的理解不一,将本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门之外,错误地剥夺当事人的诉权,造成老百姓告状无门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   大家都知道要公安局立案必须要达到条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报案都会立案的,那么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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