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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14:59:50 0人浏览

导读:

侵犯肖像权可以立案。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起诉的法院管辖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针对侵犯肖像权立案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侵犯肖像权立案
  • 侵犯肖像权可以依法起诉立案。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起诉的法院管辖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
  • 侵犯名誉权可以依法起诉立案。构成侵犯名誉权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造成了他人名誉权的损害,并且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二十八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   侵犯肖像权案件

      1999年11月3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向在南京出版的D导报社下达【(1999)白民初字第114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原告陈女士关于其肖像权受侵害的诉讼请求,判被告D导报社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侵权行为成立,要求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陈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被告D导报社对一审判决持有不同意见,于12月初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1月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一审被告的上诉请求。被告D导报社未再提起申诉。这起判决案例给新闻工作者、学术理论界以及司法工作者都可以带来一点思考。因为在本判决未产生之前,大众传媒由于报道新闻、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而引起肖像权纠纷已发生过多起,但认为侵权成立的判例还未有过。

      三起未侵权的判例

      从法院审判先例来看,曾出现于C的三起较有代表性的因新闻报道引起的侵犯肖像权的官司,最终都判了原告...

  • 侵犯肖像权可以依法起诉立案。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起诉的法院管辖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
  • 可以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具体行为包括有:1、未经当事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当事人的肖像权;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比如涂鸦等;3、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肖像权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存在一些违法阻却事由,在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于这种情况;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 广大网友朋友们在浏览网站时,经常会看到明星的照片被放在赫然醒目的位置以作为一些产品的宣传照,有些甚至被用作低俗内容的配图,有些是根本没经过明星本人同意就放上去了的,这其实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肖像权了,那么侵犯公众人物肖像权的情形有哪些?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多少?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侵犯公众人物肖像权的情形有哪些1、媒体为了商业目的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照片2、新闻媒体不当拍摄或使用他人肖像(1)擅自拍摄公众人物与新闻报道无关的照片和录像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公众人物与新闻报道无关、不具报道价值的照片和录像,侵害他人的肖像制作专有权。(2)擅自使用公众人物与新闻内容无关的肖像。这主要是指新闻报刊书籍以及其他一些公开刊物未经公众人物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作为装饰,如用作封面、封底、中心插页、文章的题目照片等等,侵害了他人的肖像使用专有权。(3)擅自拍录公众人物私人场合的肖像。私人场合发生的事实较多地...
  •   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肖像权。当肖像权受到他人侵犯的时候,可以要求承担责任。受到侵犯的人会疑惑,侵犯肖像权赔偿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具体赔偿问题,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一个详细的赔偿标准规定,实践中往往是根据上文中提及的六种因素进而确定赔偿数额的。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肖像权赔偿多少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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