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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违规担保如何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2 10:38:21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可以为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果违规提供担保,担保一般是无效的。那么公司法违规担保如何立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法违规担保如何立案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社会化生产而产生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作为市场主体,其设立和行为是否规范,治理结构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公司能否以最 有效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创造社会生产力。制定公司法,即力求通过为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公司能够按照法律的规范设立 并进行活动,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的经济组织,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是出资者,享 有股权;其他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与公司发生经济往来,可能成为公司的债权人,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制定公司法,就是要明确规定公司的权 利和义务:对内规范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对外规范公司与交...
  • 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呢?我国制定公司法的目的,就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据,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推进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公司正是可以体现这种要求的适宜形式和典型形式。同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度,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公司法是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制定的,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因此,制定公司法应遵循下列指导原则:

    1.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法律是起规范作用的,因此公司法首先是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作出规定,使公司依照法定的规则去设立和运行。在规范的过程中,既可以吸取公司制度长期积累的有益经验,又可以使公司受到法律的保护。

    2.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司法的出发点是保证和促进公司的发展,而公司发展的基础在于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股东的...

  • 有时候因为市场的变化,常常会需要进行抛售或者收购股票的行为,但是公司之间转让股权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那么股权转让付款的条件是什么呢?股权转让付款的时候有哪些呢?一、什么是股权转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股权转让价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亦即依附于股权转让行为而产生的代价。二、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公司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
  •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主要包括:1、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3、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

    1、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主持股东大会;

    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   在公司当中,经营赚钱了之后通常都需要进行分红。股东会很关注分红,那么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公司法》全文的内容包括对公司的界定、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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