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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职罪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09:12:00 0人浏览

导读: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那么什么是失职罪立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什么是失职罪立案
  •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公诉案件的立案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与审判相衔接,而后者则与侦查相衔接。

  •   核心内容:什么是立案登记制?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立案登记制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法律快车小编从立案登记制的定义和特征、时效性、登记案件的范围以及立案登记的其他注意事项介绍立案登记制的知识。

      一、立案登记制的定义和特征

      (一)立案登记制的定义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二)立案登记制相对于立案审查制的特征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

  • 失职罪是指工作人员不尽职,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的犯罪。失职罪不是罪名,而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例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下面我将针对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侵占罪,属于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参照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各地经济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

  •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罪名的一个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立案的一些标准问题,那么这些问题是如何进行详细解答的呢?主要的关键是需要如何分析的呢?一些行为要件能否满足呢?下文一一解答,法律快车小编感谢你的阅读。

      侵占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周浩。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执行。所以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关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的程序,法律有严格的程序的规定,那么该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法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告诉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告诉的对象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
  •   大多数人都认为能够触犯职务侵占罪的应该都是属于公司高层,因为一般员工想侵占都不一定有那个条件,这实际上是陷入了误区。那么,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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