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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立案花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16:42:13 0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立案花钱吗?答案是公安局立案是不收费的,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立案都不需要收费,因为公安部门追查犯罪是其法定的职责。那么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局立案花钱吗
  • 公安机关在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况下可以立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治安案件立案了,没有追诉时效。在治安案件立案前,才有追究时效期限。即公安机关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诈骗立案后不可以私了,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并得到被害方谅解,且积极地退赃退赔的,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或者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派出所立案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侵占罪不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对于侵占罪的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共有113种。

    第二部分,治安、消防管理部门管理案件。

    第三部分,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理案件共有76种。

    第四部分,禁毒部门管辖的案件。

    第五部分,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的案件共27种。

    立案标准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确定犯罪的管辖地,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公检法管辖;

    二、是否有符合犯罪构成的主观、客观、主体、客体;

    三、是否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四、每一种犯罪均有相对具体的立案标准。

  • 由于社会发展比较快,有很多企业都会通过互联网或是其它大招牌进行投放广告,广而告之,有些广告却是虚假的,会涉及虚假广告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虚假广告罪立案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七条,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本罪立案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非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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