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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监狱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3 16:01:31 0人浏览

导读:

犯人在监狱里生病死亡一般不会进行赔偿,但是需要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那么死在监狱有赔偿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死在监狱有赔偿吗
  • 犯人在监狱里生病死亡一般不会进行赔偿,但是需要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在监狱服刑时是可以转监狱的。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 被告人被判刑后,一般是去其犯罪地所在的监狱。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但具体分到哪个监狱执行由看守所具体联系分配,一般情况下省内解决,特殊身份的则指定监狱关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犯人在监狱里生病死亡一般不会进行赔偿,但是需要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监狱假释需要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 一般情况下,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去监狱探监,行使探监权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由于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存在有差异,一切应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犯罪分子判刑后在监狱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 除非出现保外就医的情形,否则死缓期间罪犯应当在监狱服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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