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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1:42:43 0人浏览

导读: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是可以随时拆除,且没有补偿。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针对违建房屋有赔偿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违建房屋有赔偿吗
  •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是可以随时拆除,且没有补偿。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但如果你是未超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可以申请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 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违章建筑,相关部门都是会责令拆除的,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内没有拆除的话,就要进行强制拆除,那么有人就想知道违建房屋拆除有没有补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房屋违建被依法拆除,并没有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拆除违建的法定程序

      1、...

  •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是可以随时拆除,且没有补偿。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但如果你是未超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可以申请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 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违章建筑,相关部门都是会责令拆除的,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内没有拆除的话,就要进行强制拆除,那么有人就想知道违建房屋拆除有没有补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房屋违建被依法拆除,并没有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拆除违建的法定程序

      1、...

  •   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是否取得拆迁许可证应作为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因此,拆迁活动必须因政府的批准而启动,缺少了政府的批准,强拆行为就只能视为开发商的个人行为,与拆迁无涉;第二,如果将违法强拆界定为拆迁将导致法律适用的不公。农民之所以要受制于“先裁决、后诉讼”的纠纷解决流程、之所以只能接受补偿而不能要求赔偿,其主要原因是出于对公共利益以及国家公权力的让步。当开发商出于一己私利而强拆农村房屋时,农民没有理由仍然以“拆迁”之名作出让步。 二、被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 在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类案件中,当事人通常对房屋的赔偿标准存在争议。原告农民一方认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所在地区的商品房平均价格来确定其损失;而违法强拆的被告一方则认为,其仅仅应当按...
  • 不知情买了违建房能得到赔偿。违章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买卖主体不合法,出卖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违章建筑拆除时国家一般不给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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