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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错误咋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5:08:33 0人浏览

导读:

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封条,禁止被执行人和其他人转移或处理。查封一般是针对不易或不能移动的物品如机器、设备、厂房等采用的,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在地点上多为就地进行,为确保财产安全,在必要时也可易地封存。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查封错误咋要赔偿的相关知识。
查封错误咋要赔偿
  • 该查封是重复查封还是轮候查封?发布日期:2009-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

    周某是一名建筑工头。因工程急需资金,2008年4月1日和17日其分别马某借款共19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周某不及时还款,马某将周某诉至宾阳法院,要求周某立即归给欠款本金19万元及利息。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马某的申请依法对周某所有的、位于宾阳芦圩镇广场南路新明园的一套房屋进行诉讼保全。后该案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周某同意以228400元价格将查封的房屋抵偿马某,而马某则负责偿还周某以该房屋为抵押物在银行申请的贷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生效后,马某替周某偿还了银行的贷款。但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接过户手续过程中,周某因欠债太多,先后又被多个债权人另案起诉至宾阳法院,法院也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对还在当时周某名下的该套房屋先后三次进行查封。后马某去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被房管部门拒绝,理由是宾阳县...

  • 2、

    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封条,禁止被执行人和其他人转移或处理。查封一般是针对不易或不能移动的物品如机器、设备、厂房等采用的,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在地点上多为就地进行,为确保财产安全,在必要时也可易地封存。

  • 解封房产的查封保全需要:(一)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三)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四)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五)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现在经常听到说企业查封或者是资金冻结之类的,但是很多的时候大家对于这个查封和冻结其实是不清楚的,对于股权的情况,是冻结还是查封可以了解一下,所以对股权是冻结还是查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对股权是冻结还是查封

      不管是冻结还是查封都是可以的,这个看实际情况呢。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当股东欠债能否查封股权

      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

  • 股权查封和冻结存在如下的区别:1、含义不同。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2、针对对象不同;3、处罚力度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核心内容: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有哪些区别?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不同,财产保全债权人只向债务人提出申请,而合同保全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还有保全的措施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申请的条件不同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强制措施。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都是债权人享有的一种权利,但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第一,申请的条件不同。

      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

  • 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而合同保全的措施代位权或撤销权;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制度,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申请诉讼保全之后,在法律上也有一定期限限制。所以对于诉讼保全方面的起算时间和终止时间的计算就显得比较重要了,那么,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一、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从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15天。二、诉讼保全的方式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
  •   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罪犯转移财产往往会将他们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扣押是指对事物的封闭状态,拘禁或扣留。那么查封和扣押的区别主要有哪些?查封扣押的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

      一、查封扣押的区别

      1、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查封是将物品封闭起来,执法中将涉案物品封存在原地,粘贴封条,保持物品原有的状态。扣押是将涉案物品转移其他的地方封存,并不一定带回执法部门,可以由执法部门选择合适的地方存放,但是执法部门对扣押的物品负责。

      2、使用的前提条件不同。扣押使用在对违法事实认定明确的情况下,如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一起陪同执法,当场鉴定了产品为假冒产品,此时必须使用扣押,将涉案物品转移到其他的地方存放。防止涉案物品的丢失。

      3、处理封存物品的方法不同。查封与扣押都是强制性措施,未经执法部门的同意当事人不得擅自销毁、转移、隐匿或销售。对于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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