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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成植物人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8 09:35:18 0人浏览

导读:

撞成植物人需赔偿的费用大概在几十万左右,具体会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撞成植物人赔偿金的相关知识。
撞成植物人赔偿金
  • 日前,人保财险辽宁省凌源支公司将 5 万元赔款划入到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城子信用社账户,将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刘家窝铺村民张振国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清。  2008 年12月,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刘家窝铺村民张振国在凌源市小城子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 4 万元。在信贷人员的介绍下,花100 元钱在人保财险凌源支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定额保险一份,保险金额 5万元。该借款户今年5月因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撞在路边石头上,造成头部重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无法与人沟通。人保财险凌源支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查勘核实,认定构成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定额保险责任,批准赔付。凌源支公司于9月4日将 5 万元赔款划入到凌源市小城子农村信用社账户。  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定额保险,是农户在当地信用社贷款时购买的一种保险,是由农村信用社代办,在全市城乡开展的一个新险种。保险对象: 16-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自然...
  • 撞成植物人需赔偿的费用大概在几十万左右,具体会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撞成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宿费、必要营养费等实际支出费以及因治疗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受损害的,行为人应当就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及人身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我们在开车上路的时候是需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不然是很容易发生撞车等交通事故的,那个时候就麻烦了,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把别人车撞了保险公司怎么赔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把别人车撞了保险公司怎么赔

      只要开车的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会赔偿的。

      被车撞了应该找对方赔钱,对方会找保险公司来处理,给你的损失定价,然后对方拿你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请记住,你的损失第一责任人是对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对方,需要开具公安部门事故证明,自己保险公司仅赔7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

  • 开车把别人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这样进行赔偿: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汽车撞伤骑车人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撞行人身体经医院检查无大碍,双方签订协议赔偿到位了事,后经数月,被撞行人身体依然疼痛难忍,到医院复诊发现原来检查漏诊,便再次要求赔偿。日前,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撤销原签的赔偿协议,判决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2万余元。 2007年10月5日,被告杜某驾驶汽车经过县政府南S121线时撞伤了骑自行车的原告李某,事故发生后杜某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对现场进行保护。李某被送往某医院诊治,确诊为“软组织挫伤”,住院两天即出院。在此情形下,2007年10月6日,原告之子李某某代表父亲与杜某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由杜某赔偿5000元了事。回家休息数月后,原告左髋部肿胀疼痛,不见减轻,活动受限,经医院复查为“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行全髋置换术,住院16天后出院。医院承认当初诊断存在漏诊行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石晓铃律师。

      1、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他就对乘坐人没有赔偿义务,即使起诉到法院,司机也只能是补偿给乘客相关款项,而非赔偿。因为乘坐朋友的车属于好意搭车行为。司机并没有收取乘客的钱,是好意的义务的行为。

      2、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那么他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开车的朋友责任占30%,那么他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剩余的70%的赔偿款项可以向对方司机或车主起诉主张。

      3、如果是乘坐出租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无论司机是否有责任,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乘客和司机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关系,司机有义务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那么司机相当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就乘客的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坐别人的车受伤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下列费用: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摩托车撞了赔偿应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事宜,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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