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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全面赔偿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1 10:08:16 0人浏览

导读:

在鉴定两个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外观以及读音所表达的意思,有一方面相同或相近似,即为近似商标。那么商标全面赔偿原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商标全面赔偿原则
  •   摘要:归责原则是民事侵权行为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侵权法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贯彻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方针。在本文中,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商标侵权归责原则,通过对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的论述,思考在商标侵权领域内,应建立怎样的归责原则。

      关键词:商标侵权 归责原则

      一定的归责原则体现着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是民法基本原则在侵权法领域的具体化,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是司法人员处理侵权纠纷案件的指导和根据。因此,归责原则在整个侵权法包括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构成中居于核心地位,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制度所考虑的是在损害之外是否需要另寻归责事由,以及将什么作为归责事由的问题。本文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归责原则进行宏观比较。

      一、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

  •   在鉴定两个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外观以及读音所表达的意思,有一方面相同或相近似,即为近似商标。

      鉴定的原则包括整体观察原则和分别观察原则。

  •   对于商标侵权来说,商标侵权,往往侵害的是他人对商标的一个所有权,对于商标侵权,他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我们要注意它的一些表现形式的不同导致的将商标侵权,那么对于商标侵权,他需要怎么样进行处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APP商标侵权赔偿多少钱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APP商标侵权赔偿多少钱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

  • 法律对网络商标的保护从制定的一些制度来说,表现的越来越重视。侵犯商标专利权肯定是要得到法律的制裁的,可能会要求进行经济赔偿。那么,网络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一、网络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如何计算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   商标权是企业很重要的权利,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还给被侵权的企业带来损失,那么商标侵权一般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

  • 商标侵权的赔偿办法为: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违法所得、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共同确定赔偿数额。确定的优先顺序为权利人实际损失优先于侵权人违法所得优先于商标许可使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
  •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最先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有效,在后的申请予以驳回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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