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向医院索要赔偿吗

向医院索要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4:02:56 0人浏览

导读:

患者就医的时候,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人身造成了伤害的话,患者经过鉴定之后,可以向医院索要相应的赔偿。针对向医院索要赔偿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向医院索要赔偿吗
  • 现在医疗技术发达,生病的人也非常多,但是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也导致了不少的医患矛盾。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此来让医院进行赔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其赔偿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医疗事故纠纷医院该怎么赔偿?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纠纷医院该怎么赔偿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
  •   能否向医院索赔

      本人2007年6月15日摔倒至左股骨頚骨折,四天后做螺钉内固定术,术前左下肢不肿,术后3天左下肢开始肿胀。当时医生只叫家属热敷与按摩下肢。此次手术后临近要出院之时,病人突发胃痛,被转转诊。在他科他院,医生们仍然只有热敷与垫高肿胀下肢的提议。

      2008年3月病人两次到**骨科医院看股骨颈专科,试图解决术后下肢肿胀不消的问题。最终得到的意见是靠慢慢恢复。2008年5月找到骨折手术医生,问到脚肿不消的问题,被指向内科。内科医生称手术使微循环受影响,靠慢慢恢复。于是又一误再误。2008年12月,我女儿见下肢肿胀还不消又变色厉害,叫找外科看看。这次医生建议对下肢血管作B超检查。病人才知血管有了病变,并在网上查找相关知识,询问病情问题,才弄清术后很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初期治疗很讲究,否则会造成严重后遗症。我现在的情形,正是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遗症。

      ...

  •   问题:本人2007年6月15日摔倒至左股骨頚骨折,四天后做螺钉内固定术,术前左下肢不肿,术后3天左下肢开始肿胀。当时医生只叫家属热敷与按摩下肢。此次手术后临近要出院之时,病人突发胃痛,被转转诊。在他科他院,医生们仍然只有热敷与垫高肿胀下肢的提议。

      2008年3月病人两次到**骨科医院看股骨颈专科,试图解决术后下肢肿胀不消的问题。最终得到的意见是靠慢慢恢复。2008年5月找到骨折手术医生,问到脚肿不消的问题,被指向内科。内科医生称手术使微循环受影响,靠慢慢恢复。于是又一误再误。2008年12月,我女儿见下肢肿胀还不消又变色厉害,叫找外科看看。这次医生建议对下肢血管作B超检查。病人才知血管有了病变,并在网上查找相关知识,询问病情问题,才弄清术后很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初期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   在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下,难免会遇到医疗纠纷,那么,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受害人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救济,首要条件就是符合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被侵害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侵害人是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在不过分造成诉累同时充分保障受害人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请求的有效期限有着重要意义。

      在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中,都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按照我国法律,请求权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的规定,法官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允许患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请求权即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那么,以侵权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其时效规定应该是适用《民法通则》...

  •   核心内容:离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赔偿吗?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离婚后要对一方的青春做出损失赔偿,但是并不是绝对的。什么样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既然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需要对青春做出损失赔偿,但是如果青春损失是精神损失的一种类型,青春损失费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损失费的名义立足了呢?

      一般而言,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

  • 消费者如知假买假是可以要求索赔的。知假买假行为并不影响消费者维权。

    根据《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索要第三者离婚赔偿。第三者对于夫妻离婚不承担责任,无过错方只能向过错方请求算还赔偿,且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赔偿。离婚必须是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的。涉及到第三者的过错行为只有重婚或者与让人同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啤酒里喝出苍蝇,消费者索赔一车酒,却被认为是敲诈,舆论哗然——

    不久前,杨某请朋友们喝啤酒。几瓶之后,杨某又提起一瓶准备开盖,突然发现瓶中有异物,仔细观察才知是一只苍蝇。于是他开玩笑说:“啤酒厂造了这么差的酒,他得赔我们,我让他拉一车酒他也得给。”朋友们纷纷说不可能。于是杨某当场按酒瓶上的地址与啤酒厂家进行了联系,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赔两瓶啤酒。杨某非常气愤,向报社进行了反映。厂家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杨某要赔一车,张口太大,态度不好,还说不行找报社反映,这是敲诈行为。

    杨某真的构成敲诈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敲诈是指用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方法,强迫被害人交付财物或提供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面对被害人直接威胁、要挟,也可以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