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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赔偿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4:07:49 0人浏览

导读: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现在越来越常见,出现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一例经典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通过针对此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中涉及了许多处理过程的典型问题。那么货物运输赔偿纠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货物运输赔偿纠纷
  • 索赔

    1.在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索赔条款

    2.索赔条款的内容

    (1)罚金条款:罚金的多少以违约时间长短而定。罚金的数额一般最多不超过货物总 金额的5%。 (2)合理规定索赔期限:索赔期限可按如下方式制定。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XX天起算。 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XX天起算。 货物到达营业处或用户所在地后XX天起算。 货物经检验后XX天起算。 (3)异议与索赔:索赔条款除了应合理规定索赔期限外,还应规定索赔依据和索赔办法。 不可抗力 在国际贸易中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和叫法并不统一。在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 原则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所谓“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的原则的规定。 1.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原则: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

    2.不可抗力条款:

    (1)概括规定...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现在越来越常见,出现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一例经典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通过针对此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中涉及了许多处理过程的典型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情

      A司与M司签订了二甲基硫醚的外销合同,并约定M司向A司买入二甲基硫醚的具体数量、金额和付款方式。A司为履行外销合同与B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约定由A司向B司支付所有代理费用,B司为A司出口的二甲基硫醚办理报关与订舱手续,并约定了最晚出运日期和提单上最晚的装运日期,如未遇到不可抗拒因素,B司应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A司将货物送达双方指定的仓储站并向当地海事局申办了危险货物出境托运手续,B司也向A司出具了提单确认通知书。后由于B司委托的托运人S船公司拒绝运输涉案货物,货物未能出运,一直存放于当地一仓库中。一段时间后,A司又与H司签订购销合同,以低价将涉案货物转卖,并负担了所涉的运输费和...

  • 【内容提要】针对货物运输合同中常见的货损赔偿问题,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和货物运输行业的特点和惯例,可以确立的审理规则是: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损的发生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承运人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赔偿计算方法,合法有效的保价条款应当在计算货损赔偿过程中优先适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快速放大,商品和人员的流通性大大增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带来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的营销方式的普及和发展,对商品物流服务的需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的物流相关产业不断取得发展,各类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据统计,2007年我国境内规模较大的快递运输企业超过2000家,从业人员达24万人以上,年产值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由于快递运输市场的爆炸式发展,快递企业和人员又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以致市场主体鱼龙混杂,其中...

  • 下面我将为大家解答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这个问题。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1)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对货物的保价运输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输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承运人赔偿的数额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本条之所以要规定此时以交付时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货物的赔...

  •   当事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时候,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可能导致货物毁损或者灭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也是个问题。那么,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是对如何确定货物赔偿额的规定。

      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货物的赔偿额?本条对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额规定了四个原则:

      (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对货物的保价运输进...

  •   在出行的时候,我们通常会选择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来达到其出行目的,而在购票之后,我们与运输方就成立了一项运输法律关系,因此在发生了相关纠纷,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1、索赔期间和诉讼时效。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但能指出曾提出赔偿要求书的除外。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

      2、赔偿规则。行李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索赔人应当提交有关行李的物品、数量与单价的证明材料,但托运中违规夹带贵重物品的不予赔偿。旅客办理保价手续的,按保价约定价值赔偿,但超过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计算。

      3、索赔方式。依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承运人接到行李赔偿要求后,...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了,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其中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二、关于实体审理的若干问题

      (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归责原则:

      承运人承担货物损...

  • 一、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二、关于实体审理的若干问题(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2、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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