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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亡赔偿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8 17:40:38 0人浏览

导读:

赔偿是指偿还因自己行为而使他人或团体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二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么员工工亡赔偿有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员工工亡赔偿有什么
  • 工亡赔偿的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赔偿并不是一次性赔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若职工因工致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职工遭遇工伤,有下列赔偿项目:1、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2、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交通、食宿费用;4、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员工收到人身伤害是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职工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   超龄农民工一般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他们的人数应该超过4600万。而在2010年,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仅为12.9%。由此可见,超龄农民工数量的比例也会不断上升。那今天就跟大家谈谈“超龄”农民工受工伤怎么办?

      “超龄”工人因工作原因伤亡的,能否算工伤?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超龄”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

  • 超龄员工的工伤赔偿标准:如果员工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遭遇工伤的,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很多工作其实都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比如煤矿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遇到煤矿崩塌可能会被活埋等等。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意外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意外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成都市XX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乙方:刘XX,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黄XX,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08年8月7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8月7日死亡。刘三,男,19岁,身份证号码:410721XXX2173015,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父亲:刘XX,年龄:50岁,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母亲:黄XX,年龄:45岁,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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